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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三单合一是什么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跨境电商三单合一是什么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跨境电商三单合一是什么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跨境电商三单对碰是什么(附跨境电商系统O2O方案)

本文关键词:进口跨境跨境电商三单对碰清关流程、三单对碰软件系统架构、跨境O2O新零售模式暨系统商城架构。

一、关于三单对碰

1、为什么要进行三单对碰?

三单对碰”是海关总署的明确要求,海关总署早在2014年第12号、2014年第57号公告中就提出,开展跨境电商进口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仓储和物流等数据。由海关校验每一笔交易订单信息和消费者信息的真实性,促进跨境电商合规化发展。

▲ 海关总署2014年第12号公告截图

▲ 海关总署2014年第57号公告

而在海关总署2018年第194号公告中进一步强调,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应对交易真实性和消费者(订购人)身份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责任;身份信息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认证的,订购人与支付人应当为同一人。

▲ 海关总署2018年第194号公告截图

2、跨境电商三单”是什么?

三单”信息就是海关公告中的交易信息、支付信息、物流信息。相对应的三单”就是订单、支付单、运单(也叫物流单)。是在消费者下单后由不用类型主体的企业分别推送的。

1)订单:由电商企业推送电子订单数据

2)支付单:由支付企业推送支付单数据

3)运单:由仓储物流服务商推送运单数据

注:以企业注册类型为主。

3、三单”包含哪些重要的信息?

1)订单信息包括订购人信息、订单号、支付单号、物流单号及商品信息等。

2)支付单信息包括支付人信息、支付金额、订单号、支付单号等。

3)运单信息包括分物流单号、订单号、商品信息、收货人等。

有人会问三单”信息是由不同主体类型的企业推送的,跨境电商每天的成交量很大,海关是怎么确定三单”属于一个订单?我们知道三单中包含很多重要信息,我们可以看到有些信息是三单共有的,其中订单编号就是主键,用来确认这三单属于同一笔订单。

4、三单信息是如何进行对碰的?

海关收到上述三单后,仓储物流服务商需要把该订单的清单推送给海关,海关将订单、支付单、运单中的订购人信息、收件人信息,商品及价格信息和清单中的订购人信息、收件人信息,商品及价格信息进行数据校验比对。这个校验比对的过程就是三单对碰”。

如果比对结果没有问题,那就会收到申报成功回执。如过有问题,就会收到申报失败回执,海关会反馈相应的错误代码信息,按照海关回执,如果能通过申报信息修改的方式,可通过重新申报的方式处理,否则需要做退单处理。

5、三单对碰流程

1)订单申报:

跨境电商企业或电商平台通过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向监管部门推送订单信息。

2)支付单申报:

订单对应的支付单,由支付公司通过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向监管部门推送支付信息。

3)运单申报:

订单对应的物流信息,由物流企业通过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向监管部门推送物流信息。

4)清单申报:

包含订单、商品、支付、物流的相关信息,由物仓储/物流企业通过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向监管部门推送清单信息。

5)三单对碰:

三单”信息和清单信息进行数据比对。

以上信息源于:上海跨境公服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二、三单对碰系统(实操文档流程图)

1、三单对碰清关系统ERP,必须具备以下功能:

---能对接各地跨境公共服务平台

---能对接支付企业

---能对接物流仓储WMS企业

---能对接跨境电商商城(第三方平台、自建APP/小程序/PC商城)

2、进口跨境三单对碰如何通过ERP实现?

以上海为例,详细流程图,如需获取完整操作文档,请私信黎代云。已经对接国内10+跨境口岸、40+电商平台,可按需对接新口岸(公服平台/跨境综合平台/物流保税仓WMS/支付报关系统/海关系统)。

附:进口跨境电商新零售解决方案、跨境O2O软件系统

一、跨境电商O2O新零售方案

为增加消费者的购物体验,跨境电商一方面可开设跨境体验店,通过跨境O2O门店小程序扫码、线上APP商城等全渠道、全场景营销,优化顾客体验;并借助新零售ERP系统对接物流与海关,加快三单对碰的通关速度,提高经营效率。同时,通过多元零售场景与分销渠道,销售全球商品,全渠道营销顾客。文章来源:跨境电商系统顾问,黎代云,转载请注明出处。

二、跨境电商O2O新零售模式 三、跨境电商O2O新零售怎么做?

1、全渠道全场景运营:开设跨境体验店,通过多元零售场景和分销渠道,将顾客全面数字化。

1)顾客数字化:散客-小程序

2)顾客数字化:普通会员-微商城

3)顾客数字化:超级会员-APP

4)零售场景:店中店触屏购

5)零售场景:店铺现货购

6)零售场景:网购平台购(针对开展第三方平台业务的跨境商家)

7)零售场景:样品卡片购(针对保税商品,样品+二维码展示)

8)零售场景:社交分享购(针对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分享)

9)分销渠道:线下批发(针对完税商品)

10)分销渠道:网络分销(针对第三方平台,发展代理商一件代发BbC模式)

11)分销渠道:门店代发(针对合作门店完税模式或支持自提情况下)

12)分销渠道:微商(利用社交电商,招募微商、创客、达人,带动销售,自动返佣)

13)分销渠道:合作店(针对合作店,提供店中店触屏商城)

2、对接仓储物流: 对接多渠道供应链,丰富跨境商品品类与服务。

通过后端ERP系统对接海外进口跨境商品,同时引入国产优质商品,丰富跨境商品品类与服务。

3、对接报关程序:对接支付机构、物流公司、通关平台,三单合一集中申报。

4、开展线下自提业务:针对部分保税自购中心,在政策允许条件下,开展线上下单、门店自提业务

四、进口跨境电商O2O新零售系统 五、进口跨境电商新零售案例

河南中大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中大门跨境自提自营馆

重庆贝莱优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项目:贝莱优品

广州胡萝卜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胡萝卜村

美特好旗下山西全球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项目:全球蛙

南京越洋购集团 项目:唯你宝贝

西安环球辣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项目:环球辣妈港

珠海免税集团 项目:珠海免税

山东东岳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喜岳

江苏世纪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新毅国际跨境电商有限公司

新疆双信集团等数百个跨境电商项目。

跨境O2O新零售案例、解决方案PDF、演示系统,欢迎联系笔者。

为什么要完成三单合一?跨境电商企业如何做到三单对碰?

海关总署在2014年第12号、2014年第57号公告中提出,开展跨境电商进口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仓储和物流等信息,并由海关校验每一笔交易订单信息的真实性。且在海关总署2018年第194号公告中强调,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应对交易真实性和消费者身份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其中身份信息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认证的,订购人与支付人应当是同一人。

由此可见,跨境电商卖家们要想做到合规,三单对碰”是必须完成的环节之一。

1、三单有哪些?

三单”信息指交易信息、支付信息、物流信息。由此可见,三单”是包含订单、支付单、运单(物流单),是在消费者下单后由不用类型主体的企业分别推送的,详见下方:

订单:由电商企业推送,包括订购人、订单号、支付单号及商品等信息。支付单:由支付企业推送,包括支付人、支付金额、订单号、支付单号等信息。运单:由仓储物流服务商推送,包括物流单号、订单号、商品、收货人等信息。

2、怎样完成三单合一?

在说明三单合一流程之前,有必要说明下三单对碰的清关系统ERP,它是完成三单合一环节中最重要的枢纽。

ERP具备四个功能:

对接跨境公共服务平台对接跨境电商平台对接支付企业对接物流仓储企业

消费者下单后,各方企业通过ERP分别把订单/物流信息/支付信息汇总,推送给跨境公服平台,平台再集中申报给海关。

我们再来看看三单合一具体是怎样完成的。

订单申报:

消费者下单后,由跨境商家或平台通过ERP对接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向监管部门推送订单信息。

支付单申报:

先由ERP对接支付公司推送订单,支付公司再通过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向监管部门推送支付信息。

运单申报:

由ERP对接物流企业WMS,通过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向监管部门推送物流信息。

清单申报:

包含订单、商品、支付、物流的相关信息,由仓储/物流企业通过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向监管部门推送清单信息。

三单对碰:

海关在受到三单”后,对相关信息进行比对,审核通过后,就会放行。

三单”信息不对称,审核未通过,海关将会发回失败回执信息。相关企业可通过申报方式修改信息,然后重新申报,否则就需做退单处理。

跨境电商是怎么清关的?

最近公司内部孵化了一个跨境电商项目,在业务层面,跨境电商的订单生成、电子申报清关、境内外资金流转等较之普通电商均有较大的区别,本文就跨境电商的电子清关流程进行了整理和介绍,以期帮助有兴趣的同学共同学习。

什么是跨境电商”?1. 概念定义

从广义业务上讲,所谓跨境电商的业务模式,‘跨境’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电商’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

因此较之一般电商,跨境电商的关键区别在于跨境,其他如平台搭建、交易流程较于一般电商并无实际区别。从交易主体性质、进出口性质两个角度划分,跨境电商可以分为跨境出口B2B、跨境出口B2C、跨境进口B2B、跨境进口B2C等四个子领域,本文主要介绍的就是跨境进口B2C业务的清关流程。

从狭义业务上讲,对于国内消费者而言,跨境电商等同于跨境B2C电商,包含代购、海淘等各种方式,只要是能够直接购买到海外原装产品、通过线上手段购买到的各类途径,都可以算作是跨境电商。

从海关监管机制上看,跨境电商是一种特有的海关清关通道,区别于常规的个人快件清关通道、一般贸易清关通道等。

本文介绍的均是基于海关监管机制角度模式下的电子清关流程,包含保税备货、跨境直邮两种模式。

2. 业务背景

国内消费者购买海外商品主要有三种途径,代购、海淘、跨境电商,差异如下:

跨境电商最开始的形式就是代购和海淘,国内消费者要么是通过国外个人或者买手直接购买海外产品,要么是在支持全球物流配送的国外电商网站直接购买。这两种方式最大的问题在于:

从消费者角度:商品质量,由于买卖家物理距离远、语言问题等,一旦遇到商品质量问题,退换货基本无望;从国家角度:海关监管,通过代购、海淘模式购买的商品,绝大部分以个人快件形式进入各海关口岸,个人快件原则上也是需要申报的,但是为了减少税费成本,各大代购平台基本都不会进行主动申报,导致海关大量税费无法收取。

因此为了规范跨境电商市场,引导其合理发展,2016年4月8日,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实行了新税制,该类商品将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从而形成了‘跨境电商’的专有概念。

四八新政”的核心管理规则包含: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再按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设立跨境零售进口电商正面清单,跨境零售进口商品的品类受到一定的限制;规定个人购买限额,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万元”;跨境进口标准提高,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等的首次进口需提供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

四八新政”从税制、品类、购买限额、备案机制等各个方面对跨境B2C电商进行了规范,从而区别野蛮生长的代购、海淘跨境模式,形成了跨境电商”的新概念。

跨境电商业务模式

四八新政”监管政策下的跨境电商包含保税备货、跨境直邮两种业务模式。

保税备货:平台先将商品批量运输至国内保税仓,待消费者下单后,再从保税仓进行清关出区,交付国内物流配送至消费者;跨境直邮:平台将商品存放在海外仓库,待消费者下单后,直接从海关配送,经中国海关清关后,交由国内物流配送至消费者。

保税备货、跨境直邮均是在‘四八新政’监管规则下的合规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均需进行商品备案,经营品类受正面清单限制,所有订单均需平台进行主动申报,缴纳相关税费后才能进行境内配送,因此有效避免了代购、海通等灰色区域。但由于备货地的配置差异,保税备货、跨境直邮在物流时效、商品品类等方面形成了各自的优劣势。

对于大多数消费者而言,对直邮相对比较推崇,因为直邮模式可以提供完整的国外物流信息从而规避假货风险;对于平台而言,则是根据不同的运营策略,对两种模式各有侧重。

跨境电商电子清关流程三单合一监管政策

四八新政完善了跨境电商的相关税制,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再按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不再设立免税额。同时要求‘对于通过跨境电商入境的商品过往海关时需要三单合一,即支付单、订单、物流单三单要一致匹配’。

支付单由有支付资质的企业推送给海关,订单和物流单由跨境电商平台或提供保税仓仓储物流服务的第三方公司推送给海关,海关核对三单信息,核验放行后才可进行境内段配送。

‘三单合一’的监管要求在国家层面有效提升跨境电商监管力度、征缴海关税费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保障,但同时也提高了跨境电商行业的进入门槛,由于需要和第三方支付、物流、保税仓及电子口岸进行系统对接,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成为业务开展的基础。

在实际政策落地过程中,三单合一也存在着很多变通方式,如部分关区仅要求三单(订单、支付单、运单),而有些关区(如成都、郑州)则要求‘四单’,除了订单、支付单、运单外,还需要由代理清关公司报送‘清单’;同时订单、运单、支付单等均可由代理清关公司代为报送,但需要先向海关部门进行申请审核。

电子清关流程

在电子清关业务执行过程中,各关键节点流程如下:

消费者在跨境电商平台下单完成支付;电商平台通知第三方支付公司,将支付单报送至各关区清关服务平台;电商平台将消费者订单报送至各关区清关服务平台;电商平台通知第三方代理清关公司(保税仓)待清关订单信息;第三方代理清关公司(保税仓)获取电子运单号,结合待清关订单信息生成清单,报送至各关区清关服务平台;清关服务平台将支付单、订单、物流单、清单进行初步校验,通过后报送关、检、税、汇各管理部门业务系统;清关服务平台获取海关校验结果后(通过/不通过),回传清关结果至代理清关公司;若通过,代理清关公司进行后续打包、清关等操作。

各业务单据报送均为异步执行,可分别报送至清关服务平台,但是电商平台为了提高清关成功率,一般会优化该清关流程,如会在收到支付单报送成功信息回执后,再向海关推送订单信息。

在电子清关过程中,有两个比较特殊的角色,第三方代理清关公司、清关服务平台;

第三方代理清关公司:在保税备货模式下,对于没有能力自建保税仓的平台,需要与区内第三方公共保税仓合作,商品运达境内关区完成商检后,进入第三方保税仓。一般情况下,区内保税仓公司通常均具备代理清关资质,能够完成订单申报、代缴税费等工作,同时区内保税仓公司通常有合作的境内物流公司。因此,第三方代理清关公司往往承担着仓储、订单作业、清关、物流配送等各项服务能力。清关服务平台:即‘海关单一窗口’,在各关区没有清关公共服务平台前,跨境电商公司需要分别于地方海关、检验检疫、国税、外管局系统进行对接;清关公共服务平台整合了各管理部门内部系统,形成一套统一的申报接口,从而有效降低了三单合一系统对接难度。

电子清关监管规则

跨境电商对应的订单、支付单、物流单、清单报送海关系统后,根据相应的业务规则校验对应订单是否放行,只有查验放行的订单才可进行后续分拣、配送阶段。

三单合一监管规则下电子清关核心报送信息如下:

订单:订单编号、电商平台代码、电商平台名称、电商企业代码、电商企业名称、商品价格、运杂费、非现金抵扣金额、代扣税款、实际支付金额、订购人姓名、订购人证件类型、订购人证件号码、支付企业代码、支付企业名称、支付交易编号。支付单:支付企业代码、支付企业名称、支付交易编号、订单编号、电商平台代码、电商平台名称、支付人证件类型、支付人证件号码、支付人姓名、支付人电话、支付金额。

海关系统会按照以下规则对信息进行校验,确认是否放行;

订单、支付单、物流单匹配一致;电商平台、电商企业备案信息真实有效;订购人姓名、身份证号匹配查验一致;订购人年度购买额度<=¥20000;单笔订单实际支付金额<=¥2000;单笔订单单个商品数量小于8个,商品总数量小于25个;订单商品价格、代扣税金、实际支付金额等计算正确(允许5%误差);订单实际支付金额与支付单支付金额、支付人信息等一致。

对于税费,代理清关公司在海关设置有保证金账户,订单放行同时会对保证金进行扣减。

在三单合一匹配规则中,电商企业代码、电商平台代码是一个比较有意思的点,订单申报信息中包含电商企业代码、电商平台代码,但支付单申报信息中仅包含电商平台代码,即海关系统的关注点在于订单、支付单需要发生在同一个平台,但支付企业与电商企业是否签订协议并不重要。这就为在天猫国际、京东全球购这样的B2C平台上开店的电商公司提供了报关途径。

实际上,在业务开展筹备期进行海关备案时,企业也是需要申报电商平台是自建还是挂靠在第三方电商平台的,当然,挂靠的第三方电商平台本身首先需要完成海关备案,否则会导致后续订单清关失败。

本文由 @ moralmonke 原创发布于人人都是产品经理。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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