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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出口零售怎样

六种外贸新业态,为何跨境电商跑得最快?

从天津市着力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和生态链,到福建省将跨境电商作为外贸转型升级重要抓手,再到武汉市引导制造业企业加快拓展海外销售渠道……跨境电商持续发力,正有力推动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

快速增长的数据凸显出跨境电商良好的增长态势。2024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到了1.69万亿元,增长31.1%。今年继续保持了两位数的高速增长,前6个月实现了8867亿元,增长速度是28.6%。

商务部副部长任鸿斌不久前表示,日前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主要提出六种新业态,其中跨境电商是当前发展速度最快、潜力最大、带动作用最强的一种外贸新业态”。

那么,跨境电商领跑”外贸新业态的动力何在?

最大的优势在于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政策体系四梁八柱”基本形成,快速增长的体系初步建立起来。2015年以来,国务院分5批设立了105家跨境电商综试区,基本覆盖全国,形成了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发展格局。

不仅如此,还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打法”。特别是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六体系两平台”等成熟经验做法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六体系两平台”主要是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电商诚信、统计监测、风险防控等监管和服务的六体系”,以及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和线下产业园区两平台”。我国为此量身定制了近百项支持政策,初步建立起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框架。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国家口岸办还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了全国版、总对总的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

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跨境电商企业出口渠道也更加多元,有的依托大型电商平台开展业务,有的自建独立站开拓市场,还出现了像直播带货”、大数据营销等新型商业模式。一批中国企业和中国品牌获得了国际市场的认可,中国经验”中国方案”已经成为世界跨境电商发展的新样本,也为各个国家发展电商提供了借鉴。

眼下,跨境电商已成为外贸发展的新动能、转型升级的新渠道和高质量发展的新抓手。接下来,应当从政府和企业等不同层面着手,推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从政府层面看,一方面应扎实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更好地发挥综试区对跨境电商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创新破解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促进外贸业态融合和贸易产业融合,带动各地开放型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则要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发展支持政策。研究制定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指南,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清单,便利跨境电商进出口的退换货管理。

从企业层面看,则需进一步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要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和拓展企业在产业链中的优势环节。同时,也要用好跨境电商政策,海外供应商选择合适的合作方式,打通生产、流通与消费的各个环节,逐步实现向提供全流程优质服务的转变。通过不断加强政企协作,共同推动跨境电商发展。

四种跨境电商出口模式的区别

跨境电商出口模式

跨境电商出口模式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特殊区域出口(1210)、一般出口(96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其中,特殊区域出口的增长态势尤为明显。

特殊区域出口

特殊区域出口又被称为保税备货出口,该模式依托于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跨境电商企业享受入区即退税政策(保税区除外),提高了企业资金利用率,降低了物流成本。

一般出口

境外消费者下单付款后,相关企业将交易、收款、物流等电子信息实时传输给海关,海关审核该包裹的《申报清单》,查验后放行包裹,再通过国际运输、境外配送交予境外消费者。企业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办理报关手续;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零售商品出口,可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方式办理报关手续;对不涉及出口征税、出口退税、许可证件管理且单票价值在人民币5000元以内的商品,企业可以按照4位税号简化申报(通常为10位)。

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

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

境内企业先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运达海外仓(Overseas Warehouse),再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境外购买者。海外仓有自营型海外仓、第三方海外仓、亚马逊物流模式(Fulfillment by Amazon,简称FBA)三种类型。

9710及9810出口模式,货物可直达境外企业或先运至海外仓,待实际成交后发货,使物流成本大幅降低,终端价格随之下降;同时也便于国家精准识别、统计B2B出口模式数据,为商务、财政、税务、外汇等部门出台配套政策提供支持。

跨境电商出口四种模式比较

跨境电商特殊区域出口

跨境电商特殊区域出口,可以细分为特殊区域包裹零售出口和特殊区域出口海外仓零售。

特殊区域包裹零售出口是指货物通过一般贸易出口方式进入综合保税区等特殊区域,取得出口退税;通过电商平台完成销售后,在特殊区域内打包为小包裹,拼箱离境后送达境外消费者的模式。

特殊区域出口海外仓零售是指货物通过一般贸易出口方式进入综合保税区等特殊区域,在特殊区域内完成理货、拼箱,再批量出口至海外仓,在境外电商平台完成零售后,再将商品从海外仓打包后送达境外消费者的模式。

特殊区域包裹零售出口流程

企业须先在综合保税区内设立符合要求的场地,进行电商资质备案,同海关等实现信息化系统对接,在金关二期系统设立出口跨境电商”用途的专用电子账册,此后可以开展特殊区域包裹零售出口业务。特殊区域包裹零售出口流程如下:

商品入综合保税区。区内企业在金关二期系统申报进口核注清单,区外企业填报出口报关单(监管方式为一般贸易);区内企业再申报入区核放单,货物入区。

商品零售后出综合保税区离境。境外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下单并支付,相关企业将交易、收款、物流等信息传输给海关,在跨境电商统一版系统申报《申报清单》(监管方式代码1210),海关比对相关信息,放行《申报清单》。企业进行包裹打包后(包裹上会贴有为境外消费者配送的快递单),将该批次已放行的《申报清单》在金关二期系统归并后生成出口核注清单(监管方式代码1210),再申报出区核放单,该批次包裹出区。根据所在综合保税区是否包含出境口岸,企业选择直接出口或者办理转关手续至出境口岸后离境。

对1210特殊区域出口海外仓零售而言,还应在海关进行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提供海外仓证明材料,在金关二期系统设立用途是海外仓”的电子账册,其他要求及流程与特殊区域普通货物出口基本相同。

退货要求

区内电商企业可以对出口电商所列全部或部分商品,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申请退运回原特殊区域、原跨境电商出口账册;退货商品必须符合检验检疫要求;在特殊区域包裹零售出口模式下,出口商品可单独或批量运回,缓解了电商出口退货逆向物流成本过高等难题。

跨境电商出口面临的风险

知识产权、税务等违法风险、虚假贸易、夹藏违禁品出口是我国电商出口面临的风险。

跨境电商热销网络爆款”特点决定了其蕴藏侵犯知识产权风险,而知识产权纠纷是目前中国跨境电商出口遇到的最主要法律风险之一,尤其服装、玩具、CCC产品、灯具等畅销品是侵权重灾区”。侵权可以分为侵犯商标权(如产品使用相同或类似商标)、侵犯版权(如盗图”)、侵犯专利权等,其中侵犯商标权产品占据全部侵权产品的95%以上。

再以税收征管为例,全球速递协会(GEA)将各国征税模式分为三类:综合税制、在边境征收关税、(销售环节)以消费税或增值税为重点(征收),且模式间非替换关系,可以合并使用。为此,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企业须基于出口目的地的具体税务政策,谨慎处理相关业务事宜。

此外,因各国法律制度、文化传统、个人信息保护情况的不同,在法律上体现为国外法律同我国法律对同一行为可能存在不同的认定结果,如在包裹内夹带卡片、传单等告知消费者给予好评后返现的行为。

来源:青岛海关 杭州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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