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FCOM跨境电商 CIFCOM跨境电商

当前位置: 首页 » 出海百科 »

渝欧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怎么样

渝欧跨境2023年年度净利1.39亿

挖贝网2024年4月29日,渝欧跨境(873017)近日发布2023年年度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53,771,291.35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147,226.96元。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9,666,513.77元,上年同期10,060,138.05元,同比减少3.91%。

挖贝网资料显示,渝欧跨境的主要业务为以跨境电子商务方式,从事母婴食品、母婴用品为主的母婴类产品的境内外贸易及零售业务。

本文源自挖贝网

V观财报|信披违规,渝欧跨境被警示,实控人还被监管谈话

中新经纬1月17日电 重庆证监局网站17日公布的监管信息显示,重庆渝欧跨境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欧跨境)因前期披露无实控人与实际情况不符,被出具警示函。

重庆证监局网站截图(下同)

重庆证监局指出,渝欧跨境于2024年1月1日披露公司无实际控制人,2023年12月14日公司披露更正认定苏毅自2024年3月31日起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经查,公司前期披露无实际控制人与实际情况不符,相关信息披露未做到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 2023年2月17日)第二十一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 2024年10月30日)第三条等相关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等相关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渝欧跨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提醒公司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与此同时,渝欧跨境实控人苏毅也收警示函并被监管谈话。

重庆证监局认为,苏毅作为渝欧跨境的实际控制人,未主动告知、配合渝欧跨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渝欧跨境相关信息披露未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其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 2023年2月17日)第二十一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 2024年10月30日)第五条等相关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等相关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苏毅采取出具警示函和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官网显示,渝欧跨境成立于2014年7月。公司由重庆对外经贸(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赛玛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起组建,是具有国资背景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主要从事家庭消费品跨境进口业务,是重庆市跨境电商首批试点企业,也是重庆市首家登陆新三板的本土跨境电商企业。

业绩方面,2023年半年报显示,渝欧跨境期内营收18.63亿元,同比下滑10.74%;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01.70万元,同比增长18.93%。(中新经纬APP)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CIFCOM跨境电商 » 渝欧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怎么样

相关文章

CIFCOM

conta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