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滞报金的那些事儿
来源:12360海关热线
关于滞报金
的那些事儿
PART ONE
什么是滞报金
企业进口货物超过海关规定的申报时限申报即为滞报,按规定需缴纳滞报金。对符合减免滞报金规定的进口货物,企业可向海关提出减免申请,海关经过审核后可视情况全部或部分减免滞报金。
PART TWO
进口货物申报时限
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应当按日计征,以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十五日为起征日,以海关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起征日和截止日均计入滞报期间,另有规定的除外。
邮运进口货物应当以自邮政企业向海关驻邮局办事机构申报总包之日起第十五日为起征日。
转关运输货物在进境地申报的,应当以自载运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十五日为起征日;在指运地申报的,应当以自货物运抵指运地之日起第十五日为起征日。
邮运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在进境地申报的,应当以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十五日为起征日;在指运地申报的,应当以自邮政企业向海关驻邮局办事机构申报总包之日起第十五日为起征日。
进口货物收货人申报并经海关依法审核,必须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重新申报的,经进口货物收货人申请并经海关审核同意,以撤销原报关单之日起第十五日为起征日。
进口货物收货人在向海关传送报关单电子数据申报后,未在规定期限或核准的期限内递交纸质报关单,海关予以撤销电子数据报关单处理、进口货物收货人重新向海关申报,产生滞报的,以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十五日为起征日。
PART THREE
滞报金征收金额
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千分之零点五,以人民币元"为计征单位,不足人民币一元的部分免予计征。征收滞报金的计算公式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 0.5‰ × 滞报期间
滞报金的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
PART FOUR
申请减免滞报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口货物收货人可以向主管地海关申请减免滞报金:
● 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贸易管理规定变更,要求收货人补充办理有关手续或者政府主管部门延迟签发许可证件,导致进口货物产生滞报的;
●产生滞报的进口货物属于政府间或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捐赠用于救灾、社会公益福利等方面的进口物资或其他特殊货物的;
●因不可抗力导致收货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从而产生滞报的;
●因海关及相关司法、执法部门工作原因致使收货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从而产生滞报的;
●其他特殊情况经海关批准的。
PART FIVE
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不予征收滞报金:
1.收货人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被依法变卖处理,余款按《海关法》第三十条规定上缴国库的;
2.进口货物收货人在申报期限内,根据《海关法》有关规定向海关提供担保,并在担保期限内办理有关进口手续的;
3.进口货物收货人申报并经海关依法审核,必须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重新申报,因删单重报产生滞报的;
4.进口货物经海关批准直接退运的;
5.进口货物应征收滞报金金额不满人民币50元的。出口货物存在走私违规嫌疑,海关进行调查;其它特殊情况。
PART SIX
滞报金减免申请
根据现行规定,申请人向海关申请减免滞报金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减免滞报金申请书;有关主管部门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文件及相关进口许可证件复印件(如:配额证明、许可证、减免税证明、担保凭据等);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滞报金缴款通知书复印件。
自2024年8月1日起,海关总署决定实施进口货物滞报金减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口货物滞报金减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后,申请人选择告知承诺方式的,应提交《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进口货物滞报金减免)》,并免于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0号附件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43号附件2)
●《关于明确进口环节滞报金补征起点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6号)
●《关于实施滞报金减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51号)
注: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供稿单位:黄埔海关
【通关监管】关于滞报金的那些事儿
关于滞报金
的那些事儿
PART ONE
什么是滞报金
企业进口货物超过海关规定的申报时限申报即为滞报,按规定需缴纳滞报金。对符合减免滞报金规定的进口货物,企业可向海关提出减免申请,海关经过审核后可视情况全部或部分减免滞报金。
PART TWO
进口货物申报时限
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应当按日计征,以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十五日为起征日,以海关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起征日和截止日均计入滞报期间,另有规定的除外。
邮运进口货物应当以自邮政企业向海关驻邮局办事机构申报总包之日起第十五日为起征日。
转关运输货物在进境地申报的,应当以自载运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十五日为起征日;在指运地申报的,应当以自货物运抵指运地之日起第十五日为起征日。
邮运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在进境地申报的,应当以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十五日为起征日;在指运地申报的,应当以自邮政企业向海关驻邮局办事机构申报总包之日起第十五日为起征日。
进口货物收货人申报并经海关依法审核,必须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重新申报的,经进口货物收货人申请并经海关审核同意,以撤销原报关单之日起第十五日为起征日。
进口货物收货人在向海关传送报关单电子数据申报后,未在规定期限或核准的期限内递交纸质报关单,海关予以撤销电子数据报关单处理、进口货物收货人重新向海关申报,产生滞报的,以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十五日为起征日。
PART THREE
滞报金征收金额
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千分之零点五,以人民币元"为计征单位,不足人民币一元的部分免予计征。征收滞报金的计算公式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 0.5‰ × 滞报期间
滞报金的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
PART FOUR
申请减免滞报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口货物收货人可以向主管地海关申请减免滞报金:
● 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贸易管理规定变更,要求收货人补充办理有关手续或者政府主管部门延迟签发许可证件,导致进口货物产生滞报的;
● 产生滞报的进口货物属于政府间或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捐赠用于救灾、社会公益福利等方面的进口物资或其他特殊货物的;
● 因不可抗力导致收货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从而产生滞报的;
● 因海关及相关司法、执法部门工作原因致使收货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从而产生滞报的;
● 其他特殊情况经海关批准的。
PART FIVE
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不予征收滞报金:
1.收货人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被依法变卖处理,余款按《海关法》第三十条规定上缴国库的;
2.进口货物收货人在申报期限内,根据《海关法》有关规定向海关提供担保,并在担保期限内办理有关进口手续的;
3.进口货物收货人申报并经海关依法审核,必须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重新申报,因删单重报产生滞报的;
4.进口货物经海关批准直接退运的;
5.进口货物应征收滞报金金额不满人民币50元的。出口货物存在走私违规嫌疑,海关进行调查;其它特殊情况。
PART SIX
滞报金减免申请
根据现行规定,申请人向海关申请减免滞报金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减免滞报金申请书;有关主管部门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文件及相关进口许可证件复印件(如:配额证明、许可证、减免税证明、担保凭据等);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滞报金缴款通知书复印件。
自2024年8月1日起,海关总署决定实施进口货物滞报金减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口货物滞报金减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后,申请人选择告知承诺方式的,应提交《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进口货物滞报金减免)》,并免于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0号附件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43号附件2)
●《关于明确进口环节滞报金补征起点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6号)
●《关于实施滞报金减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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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供稿单位:黄埔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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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进口货物延迟申报付款,是指不同货物进境后,收货人未在《海关法》规定的期限内向海关申报,海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收取的费用。
1. 海关为什么要征收滞纳金?
收取滞期费的目的是促使货主及时报关,加快货物在港口的运输,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尽快入库,为促进国民经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2. 如果收货人在延期申报后不支付延期申报费,货物能否放行?
对应进行征收滞报金的进口中国货物,海关在实际收货人未交纳滞报金之前可以不予放行。
3.逾期费如何计算?
滞报金按日计征,其起征日为规定的申报时限的次日,截止日为收货人向海关申报后,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千分之零点五,以人民币元”为计征单位,不足人民币一元的部分免予计收。
其计算公式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0.5‰×滞报天数。
逾期付款的起点是人民币50元。
4. 海关如何收取过境货物的滞纳金?
自装载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到达之日起14日内,目的地有关单位收到货物之日起14日内,分别在进口地和目的地报关。入境地海关收取延期付款;如在目的地延迟申报,目的地海关应收取延迟付款。
5.海关提取所售货物时,收货人申请退还余款是否需要收取滞纳金?如何计算税款?
因收货人自运输工具进境申报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且货物被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有关规定提取销售的,符合条件的收货人在申请补缴余款时应当办理海关申报手续,并补缴滞纳金(纳税期限为上述三个月期间的最后一日)。延期付款应从海关销售的货物余额中扣除。
6.申请减免滞报金需要哪些手续?
进口货物的经营单位或者实际收货人应当按照同一合同,在同一地点向海关申请延期报关的一批货物的进口(加盖单位公章) ,并将有关证明材料报海关审批,可以减收或者免收滞纳金。
7.申请减免逾期报关费有期限吗?
申请人应当自企业收到中国海关逾期报关费缴纳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海关提交减免逾期报关费的书面申请及其证明。
8.海关允许减免滞纳金有哪些特殊原因?
有下列特殊情况的,进口货物的经营单位或者实际收货人可以向海关申请减收或者免收滞纳金,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一)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贸易管理规定变更,要求收货人补充办理有关手续或者政府主管部门延迟签发许可证件,导致进口货物产生滞报的;
(二)造成申报延误的进口货物,属于政府间组织或者国际组织用于救灾、社会公益和无偿援助、捐赠等方面的进口物资或者其他特殊物资;
(三)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收货人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致使申报延误的;
(四)因海关及相关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工作原因致使收货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从而产生滞报的;
(五)海关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9.如何缴纳滞报金?
第七条海关在收取进口货物延期申报费时,应当向收货人出具延期申报费付款凭证,收货人应当向海关指定的部门或者银行出具延期申报费付款凭证。废塑料报关企业缴纳滞纳金后,应当将滞纳金缴款凭证连同收据印章交给现场海关,并由现场海关核证。
10.不及物动词弃权审批期间收货人需要提前提货怎么办?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在申请减免逾期报关费期间需要提前收取货物的,收货人向海关缴纳逾期报关费等额押金后,可以放行货物。
11.海关在什么情况下不征收滞纳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不得征收滞纳金:
(一)收货人自申报入境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向海关申报运输工具的,应当依法变卖进口货物,余额依照海关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上缴国库;
(二)进口货物收货人应当按照海关法的有关规定,在报关期限内向海关提供担保,并在担保期限内办理相关进口手续;
(三)进口货物的收货人依法申请并获得海关批准后,必须注销原电子数据申报单并重新申报;
(四)进口货物经海关批准直接退货的;
(五)进口货物应征收滞报金金额不满人民币50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