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跨境电商进口?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税收政策是什么?海关总署解答
中国青年网北京8月21日电 据海关总署消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高度发展以及互联网的普及,跨境电子商务与人们联系愈发紧密,消费者在指尖上可以轻松地实现“买全球”。那么跨境电商进口有哪些模式?我们常见的“保税仓发货”到底是怎么进行的?今天我们就和大家聊聊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的那些事。
问题一:
什么是跨境电商进口?
先看看广义 的跨境电商概念。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划重点
真正意义上的跨境电商进口(严格来说,应该叫“跨境电商零售进口 ”),是指中国境内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经营者自境外购买商品,并通过“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或“直购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运递进境的消费行为。
相关的商品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内、限于个人自用并满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规定的条件。
2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能够实现交易、支付、物流电子信息“三单”比对。
3未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但进出境快件运营人、邮政企业能够接受相关电商企业、支付企业的委托,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等电子信息。
怎么知道自己购买的商品是否如商家宣传的那样,属于“正规方式”进口的跨境商品?
可以通过查询个人跨境电商年度消费额度的方式进行验证:
1.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用户注册或登录。
2.找到相应入口,进入“公共服务”页面。
如图所示,选择对应年份进行个人额度查询。
3.在“已消费金额”一栏中,如果存在消费金额,还可以点击消费金额从而打开消费明细,列出消费者在跨境电商渠道购买,并正式向海关申报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消费的明细记录。
这样一来,就可以很清楚地判断自己从商家购买的商品,到底是不是正式向海关申报进口的“跨境电商商品”了。
问题二: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税收政策是什么?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 交易限制为人民币5000元,个人年度 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6000元。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
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
问题三: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有哪些模式?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主要有两大模式
模式一:
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
这其实就是我们在购买跨境商品时最常见到的“保税仓发货” 模式了。
在这个模式下,电商企业先将海外商品以批量报关的方式存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的“保税仓”,由海关实施电子账册管理。境内消费者下单购买后,商品从境内的“保税仓”中发出,由国内快递送达消费者。从时效来说,通常1-3天即可将商品送达消费者。
模式二:
直购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
相对于网购保税进口,直购进口就是另一种我们在购买跨境商品也较为常见的“海外仓发货”(或“XX直邮”) 的模式了。
在这个模式下,电商企业直接向境内消费者销售海外商品。在境内消费者下单后,商品集中从境外海外仓发出,经过跨境物流运输后,再由国内快递送达消费者。从时效来说,受“海外仓”所在地以及跨境物流效率等不同因素的影响,需要几天至几周不等的时间将商品送达消费者。
问题四:
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的具体流程?
STEP1:企业备案
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等,依据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相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其中电商企业应委托境内代理人向该代理人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
STEP2 开设海关电子账册
根据实际监管需要,以仓储企业、电商企业或电商企业境内代理人为单元,开设海关网购保税进口专用电子账册。
STEP3 税款担保
在海关备案的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或申报企业作为税款的代收代缴义务人依法向海关提交足额有效的税款担保。
STEP4 报文接入
获取电子申报报文格式规范,按照报文格式规范修改报文后进行业务申报。
STEP5 保税备货
将商品批量存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
STEP6 消费者下单
电商企业将网购保税商品在电商平台上架销售,消费者通过电商平台下单购买,填写订购人姓名、身份证、收件信息并完成支付。
STEP7 三单比对
电商平台企业或电商企业境内代理人、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分别向海关传输订单、支付单、物流单,上述“三单”信息在海关跨境电商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中自动进行比对。
STEP8 清单申报
三单对比通过后,电商企业境内代理人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向海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申报清单》(简称《申报清单》),在《申报清单》放行之后,保税仓就会安排对订单商品进行分拣、打包、贴快递面单等一系列操作(通常每个包裹对应1票《申报清单》)。
STEP9 出区配送
将放行后的《申报清单》汇总生成核注清单及核放单,办理出区手续。放行出区的包裹,会在网购保税进口电子账册上核减相应数量,并正式派送给消费者。
温馨提示
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业务只能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开展。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目前执行的是《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24年版)》(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目录共有1413项商品。其中部分商品备注仅限网购保税商品。
适用“网购保税进口(监管代码1210)”相关进口政策的商品,按照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有关商品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但对相关部门明令暂停进口的疫区商品和对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风险的商品启动风险应急处置时除外。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相关商品需符合原产地有关质量、安全、卫生、环保、标识等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但可能与我国标准存在差异。此外相关商品直接购自境外,可能无中文标签,消费者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消费者只有在额度内购买,才能够完整享受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政策优惠。
消费者以跨境电商方式购买的商品仅限个人自用,不得再次销售。
来源:中国青年网
购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注意相关限制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关注品类清单、购买限制、风险自担、售后维权四点。
了解品类清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是指中国境内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经营者自境外购买商品,并通过“网购保税进口”或“直购进口”运递进境的消费行为。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符合条件的正面清单目录内的酒、饮料、调味品、食用油、乳品、蜂蜜等食品均可购买。2024年1月28日,财政部等8部委发布《关于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24年版)》进行了优化调整,增加了番茄汁等消费者需求旺盛的商品。非清单内商品不得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方式入境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肉制品、灭菌乳、蛋黄酱、燕窝等食品不得通过邮递、快件和跨境电商直购进口等寄递方式进境。
注意购买限制。根据《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6000元。另外,部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有个人年度购买数量限制,如糖类每人每年进口合计不超过2公斤,大米每人每年进口不超过20公斤等,这些可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备注栏进行查询。《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均明确消费者对于已购买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不得再次销售。
自行承担风险。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原产地有关质量、安全、卫生、环保、标识等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可能与我国标准存在差异,消费者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尤其是宣称功能的进口食品,其管理方式与我国不同,消费者应谨慎购买。相关商品直接购自境外,可能无中文标签,消费者可通过网站查看商品中文电子标签。建议消费者选择正规、信誉较好的跨境电商平台购物。
关注售后维权。消费者应注意留存聊天截图、电子发票、物流信息等购物凭证,收到商品后注意检查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内容,如有问题及时与跨境电商平台联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如需退货,请先联系销售企业确认符合退货条件,并按照企业指引退回食品,由电商企业向海关办理退货申请。退货企业在《申报清单》放行之日起30日内申请退货,并且在《申报清单》放行之日起45日内将退货商品运抵原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相应税款不予征收,并调整消费者个人年度交易累计金额。(记者 任震宇)
跨境电商系统:跨境支付介绍(2)
在上一篇文章《跨境电商系统:跨境支付介绍(1)》中,以境外微信支付为例介绍了一下境外消费场景下的资金处理。本篇将以目前中国外贸出口行业的人民币结算分享下货卖出来后,钱怎么收回来的问题。
一、人民币跨境结算上一篇文章我们把跨境电商分为两大类,“赚外汇”模式和“买买买”模式,这种比较适合B2C,和C2C模式,但是真正跨境交易的大头是B2B模式。
平时我们称之为出口、进口。交易双方所在地区、所用币种不同,需要一个中间环节来实现转化。
这种交易双方其中有一方需要使用人民币作为支付或结算工具的场景,我们称之为人民币跨境结算。
两种模式我们称之为:进口购付汇、出口收结汇。
进口购付汇【资金出境】:先购汇,再付汇给境外商家;出口收结汇【资金入境】:收外汇(外币),然后结算(人民币)给境内商家。(由于外贸有出口和进口两种模式,所以在支付层面有资金出境、资金入境两种需求。)
二、人民币跨境结算的三种方式目前我们国家已经建成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ross-border Interbank Payment System,简称CIPS),专门用来处理人民币跨境结算。但是在此之前,整个市场有三种方式实现人民币跨境结算。
1. 代理行模式此种模式需要境内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银行与境外银行签订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为其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然后代理境外银行进行跨境人民币收、付、结算等服务。
比较拗口,举个例子:
业务场景:
境外企业A和境内企业B做生意,A需要支付一笔款项给到B,而且约定,此次交易使用人民币结算。
前置工作:
A在境外花旗银行开设结算户,B在境内农业银行开设结算户;花旗银行与中国银行签署【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中国银行为花旗银行开设【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花旗银行和中国银行使用 SWFIT 连接。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通过 CNAPS连接。业务步骤:
A发起支付指令给花旗银行,花旗银行判断琪余额后,扣款;花旗银行通过SWFIT发送指令给中国银行,中国银行判断其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余额后,扣款;中国银行通过 CNAPS转账给农业银行;农业银行结算给商户B;整个流程中,SWFIT与CNAPS主要作用就是实现跨行之间的支付清算。
SWIFT: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是国际银行同业间的国际合作组织,成立于一九七三年;
CNAPS: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为商业银行之间和商业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之间的支付业务提供最终资金清算的系统。
进口场景类似,如下图:
2. 清算行模式此种模式需要央行指定境外某银行(一般为境外分行)为人民币境外清算行。由境外清算行与境外商业银行签订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并为其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代理境外银行进行跨境人民币收付等服务。
业务场景:
同上,境外企业A需要支付资金给到境内企业B。
前置工作:
A在境外花旗银行开设结算户,B在境内农业银行开设结算户;中国人民银行(央行)指定中国银行某境外分行(商业银行),作为该地区的人民币清算行;花旗银行在中国银行境外分行开设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存入资金;花旗银行和中国银行境外分行使用SWIFT或者当地的结算系统连接;中国银行境外分行与国内中国银行中行之间有行内连接系统,总行与境内农业银行通过CNAPS连接。清算行模式和第一种代理行模式在给收付款两方体验上区别不大,核心在于资金的结算地不同。
代理行模式的前提是国内的银行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其主要通过SWIFT与境外银行连接,当境外银行和境内代理银行之间做结算时,此笔资金为国际结算(境外结算);清算行模式的前提是,国内银行在境外的分行被中国央行(人民银行)指定为境外人民币清算银行。这样其与境外银行之间是一个“能力共享”的形式,资金的结算在清算行的内部系统。如上例子,资金是在中国银行行内完成清算的(境外分行和境内总行之间) 3. NRA账户模式NAR模式就是境外企业直接在境内银行开设的结算账户。
此种模式的付款流程和境内企业B2B收付的流程几乎一模一样。只是境外机构在境内银行开设NRA账户的流程和手续比较复杂。
人民币NRA账户和OSA账户性质不一样,NRA属于境内账户,OSA属于境外账户;NRA需要交纳利息税,OSA无利息税;NRA有外汇管制,监管属于外管局,OSA无外汇管制,监管属于银监会。
NRA账户监管较为严格,受到国家外汇管制,用途也比较单一,所以该模式的跨境结算不多。
三、人民跨境支付系统(CIPS)以上三种模式,其中NRA账户模式由于各种政策法规的问题使用的并不普遍。而代理行模式、清算行模式都具有先天的不足,因为其依赖于国内的CNAPS系统,但是CNAPS设计时主要是满足国内业务的需求。
因为跨境支付的参与各方不在一个经济主体,会涉及交易时间、政策等因素的影响,CNAPS系统并不能很好的处理这些异常情况。
并且国内银行和境外银行之间大都需要通过SWIFT进行连接,而SWIFT的控制权均在境外机构手中,人民币跨境结算全部依赖此系统风险也是很大的。(美国通过SWIFT制裁俄罗斯和伊朗,可以查阅相关新闻)具体详细分析可以查阅【赫斯塔特风险】相关资料。(对产品经理来说,阅读能力、工具操作很重要!)
传统三种人民币跨境结算方式的不足,难以满足人民币跨境结算日益发展的需求,再加上人民币国际化的需求,迫切要求有新的系统来承载此服务。
因此CIPS应运而生。
CIPS全称: 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ross-border Interbank Payment System)
境内境外银行直接接入CIPS系统,就可以实现人民币的收付功能。如下图:(实际架构比图示复杂)
CIPS整体架构可以理解为类似于SWIFT的中国版,可以使得全球人民币结算摆脱对SWIFT的依赖。
CIPS与SWIFT的关系类似于银联与VISA。
我们知道现在全球经济的核心是贸易,贸易的核心是生产和贸易;生产的核心是工业化科技,而贸易的核心是金融。金融的核心是货币,货币就像血液一样支配者全球的资源流动,支付结算系统就是血管。
SWIFT的位置就是血管的枢纽,而SWIFT是以美元为核心的跨境结算系统。现在我们的人民币要国际化,要走出去所以要有我们自己的血管,要掌握自己的枢纽。
四、本节总结跨境支付有两种模式:
进口购付汇【资金出境】;出口收结汇【资金入境】。人民币跨境结算三种传统方式:
代理行模式 ;清算行模式 ;NRA账户模式;最新的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的背景和基本业务流程。
(支付和结算是双生的,一方支付,必有一方结算。跨境支付、跨境结算有些语境下是一个意思)
本文以上举例均为国际贸易的B2B场景下的跨境支付,参与方均为境内外的商业银行,我们称之为正规军。
下节预告:介绍目前发展迅速的第三方跨境支付。比如你在 Amazon、eBay、Wish、Yahoo、La daza、Shopee开店,境外消费者付款后,境内卖家如何收款。敬请期待!
欢迎关注、留言谈谈你的需求和感想,谢谢~
本文由 @侠之大者 原创发布于人人都是产品经理,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