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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和一般贸易的区别和联系

成品油贸易行业财税知识简单介绍

一、什么是成品油?

成品油是指以石油为原料,经过炼油厂的常减压、催化裂化、催化重整等装置加工最终生成的汽油、柴油和煤油主要用作汽车、飞机等交通工具的燃料,是重要的二次能源,成品油的产量占石油总产量的90%以上,是我国社会发展的一种重要战略物资及资源。

二、成品油企业类型以及销售模式

成品油企业主要有炼化厂、成品油贸易公司等,成品油的销售模式主要有零售、直销和批发三种途径。零售是指加油站环节实现的价格,直销就是直接给大客户,分销就是批发给其他加油站。

三、成品油经销企业的销售类型

经营销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的单位均属于成品油经销企业。

四、贸易类成品油行业的纳税身份

企业纳税身份有两种,即: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1)税率的不同: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主要有13%,9%,6%,等多档,而小规模纳税人现在一律适用3%的征收率;

(2)发票使用不同: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的时候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税金缴纳计算方式不同:一般纳税人按销售货物产生的销项税额与购进货物取得的进项税额的差额进行纳税;而小规模纳税人按照销售额乘以增值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税额。

(4)成品油经销企业的纳税身份

除了上述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外,企业年度销售额也是两者之间重要的划分标准,凡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必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企业,而成品油企业的销售额远超于此标准,故成品油经销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企业。

五、成品油企业经营涉及的税种

1、流转税有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1)成品油消费税实行价内税,从量征收,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需要强调的是:贸易型成品油经销企业,处于批发环节,无需缴纳消费税,而生产炼化企业是消费税的纳税主体;

(2)成品油的增值税税率为13%,从价征收,按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进行纳税。

2、印花税

成品油企业按照签订的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的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需要注意的是:《印花税法》规定,如果购销合同列明不含税金额,则按照此价计征印花税;如果合同中只列明合同总额,未进行不含税价和税额的分离,则按照合同总额计征印花税;所以从节税的角度考虑,建议签订合同时进行价税分离。

3、其他税费

(1)城建税:按照应交增值税额的7%计征;

(2)教育费附加:按照应交增值税额的3%计征;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照应交增值税额的2%计征;

(4)水利基金:按照当期销售额的万分之三计征;

(5)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年度汇缴;税率25%

六、成品油贸易业务流程涉及相关财务资料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已逐步加大对成品油行业的监管及稽查力度,而金税四期的到来,对纳税人的监管更是全方位、全业务、全流程、全智能的监控,是非常严格的,主要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多种现代信息技术为驱动,推动税费数据多维度、实时化归集、连接和聚合,为“智慧税务”和智能监管奠定良好的基础,进而实现“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的转变。

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稽查中,非常重视发票的“三查”问题,即“查税必查票”“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这就要求企业在经营过程一定要做到“三流一致”:即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相统一,如果存在物流运输,则需加上货物流,也就是四流一致。

成品油贸易企业的经营类型一般有以下两种:

第一种:库发(有仓储):采购-----入库-----销售

第二种:直销(无仓储):采购----销售

故所涉及到的相关成本及费用包括:货物采购成本、运输费、仓储费、商检费、及其他相关直接费用。所涉及的财务相关资料如下:

(一)采购环节:采购合同、发货量单、货权转移结算确认函、银行付款回单、采购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此票为企业的进项发票,税率13%);

(二)运输环节:运输合同、量单/磅单、运费结算明细表(汽运)、运费结算确认单、付款、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

(三)销售环节:销售合同、发货量单、货权转移结算结算函、银行收款凭证、我方给下游客户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此票为企业的销项发票,税率13%);

(四)出入库环节:磅单/商检量单、出库单/商检量单、仓储费用对账单、仓储服务业增值税专业发票(税率6%)、付款回单

(五)其他:商检费用确认清单、发票商检服务业增值税专业发票(税率6%)。

七、成品油发票的开具

根据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中的成品油发票模块进行开具。

1、纳税人开具成品油发票前,首先保证所开品种要在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其次成品油品类属于危险化学品,需要在企业所在地的应急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最后去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通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后,方可正常开具相关增值税发票。

2、开具成品油发票注意事项:

(1)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2)成品油经销企业开具成品油发票前,应登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确认已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信息,并通过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下载上述信息。

(3)销售成品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成品油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电子普通发票左上角打印“成品油”字样;普通发票(卷式)无此要求,需要注意的是成品油发票仅供销售成品油开具,其他项目不能开在成品油发票上。

加工贸易与外商投资

加工贸易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规定中对“加工贸易”的定义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者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经过加工或者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而根据进出口流程和加工业务特点的差异,加工贸易又可细分为进料加工、来料加工、装配业务和协作生产。

加工贸易区别于传统的一般贸易,主要是因为加工贸易所生产的产品都是以出口为目的,不会被用于产地所在地经济体境内流通,消费或生产的中间产品。

进料加工指的是企业用外汇通过进口购买经济体境外的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等,并配以经济体内部的劳动力、土地、技术等生产要素,将原材料加工成半成品或产品后进行外销。

来料加工指的是境外经济体的企业向从事来料加工贸易的企业提供全部或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等,同时企业按照双边协定的要求进行加工,随后将半成品或成品交予前述外商销售并收取加工费。

装配业务指的是一方提供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等,另一方负责将原料装配为成品,随后向委托方交货获得劳务报酬。

协作生产指的是一方提供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等,另一方利用其所在经济体的工业体系生产所需配件,随后将双方的配件进行组装后再将成品出口。

加工贸易的作用和影响

加工贸易能够为提供加工服务的经济体带来大量外汇收入,同时客观上促进发展中经济体的全要素市场发展,为其工业化起到助推作用。

企业选择加工贸易,可以充分利用产业链上下游及其配套经济环境的比较优势,从事加工装备等对技术要求相对较低的环节,专注于提升产品竞争力。

以下是加工贸易的作用的具体说明:

推动本国经济增长。出口导向型的加工贸易有助于提高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使用效率,提高国内劳动生产率,挖掘经济潜力,促进国内资源符合比较优势配置。主流国际贸易理论认为,加工贸易是由于各国要素禀赋差异所形成的国际间分工,是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科学技术发展等共同作用的结果。发展加工贸易后,本国原来耗费于具有比较劣势的生产环节上的生产要素得到了极大释放,让要素配置到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和生产环节上,提高了产品质量和社会生产效率。同时,加工贸易可以为国内企业提供加工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和设备,带动市场围绕加工贸易出口形成新型产业链、供应链,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居民就业机会,产生福利效应。加工贸易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为国内就业市场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以中国为例,中国拥有庞大的人口基数,改革开放后的经济体制转轨向市场释放了众多自由劳动力,“铁饭碗”被打破,失业问题逐渐显性化,而发展劳动密集型的加工贸易产业则吸纳大量需要就业的人口。当时中国的加工制造业吸收了沿海城市和农村的大批闲置劳动力,相当程度上解决了这部分人的生计问题。而随着加工贸易产业链的逐渐形成,由沿海至内陆逐渐发展起大批劳动力密集型企业,为内陆农村劳动力创造大量就业机会,亦推动了内陆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而通过国际市场——国内市场的价格传导机制,加工出口产品的相对价格的上升将促使本国加工部门的劳动者工资水平率先提高,其次是其他部门。另外,进行加工贸易后,本国生产不具有比较优势的资本密集型产品的相对价格相应降低,进口资本密集型产品的价格也将下降。加工贸易使得劳动者工资上涨,商品价格下降,本国居民购买力、消费能力双双提升,提高了社会总体福利水平。提高国内技术水平。加工贸易中的中间产品通常是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产品,需要使用先进的设备和技术,而发展中国家在资本和技术的生产要素通常是稀缺的。这使得国内企业必须引进外国的先进机器、技术、管理经验,以实现技术升级和创新能力的提高,满足出口需要。这一定程度上促成了技术溢出和动态效应,有助于本国中间产品的生产部门及产业链下游企业节约研发成本,加快改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培训更多高水平劳动者。同时,通过模仿进口产品和进行逆向工程,承接加工贸易的国内企业能促进本国产品的多样化和了解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最新动态,加快追赶国际先进水平。促进国际贸易和本国经济制度创新。加工贸易通过技术溢出和福利效应,提高了本国的社会劳动生产率,降低了本国产品的生产成本,促进国内产品出口,增加国际贸易量,同时也可以增加国际消费者对本国产品的认知和信任。自2001年回归世贸组织以后,中国成功嵌入全球价值链、产业链、供应链,承接外国加工需求同时出口本国产品,出口贸易额飞跃式增长,推动了世界贸易额上涨。而随着中国的加工贸易体系深入发展,对外经济文化交流愈发深化,中国也不断进行经济制度创新,改革不适宜的经济制度,完善了外商投资、进出口贸易等经济制度,出台系列优惠政策,极大改善了外商投资和本土企业对外贸易的营商环境,让中国事实上成为了巨大的出口加工区,并获得了“世界工厂”的称呼。

以下是加工贸易的影响的具体说明:

促进产业升级:加工贸易可以促进国内产业的转型升级,推动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增加外汇收入:加工贸易可以通过出口成品赚取外汇收入,为国家带来更多的财政收入。促进对外开放:加工贸易可以促进国内企业的对外开放,推动国内企业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带来国际贸易摩擦:加工贸易也可能会导致国际贸易摩擦和争端,例如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等。可能导致就业岗位流失:加工贸易可能会导致就业岗位的流失,由于国内劳动力成本较低,加工贸易型企业可能会将生产转移到劳动力成本更低的国家。

总之,加工贸易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增加就业机会有着重要的作用,但也是一把双刃剑。

加工贸易存在的问题

虽然加工贸易在促进经济发展和增加就业机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存在的问题,包括:

“生产率悖论”。部分加工贸易企业由于长期深度嵌入全球分工从事低附加值的生产环节,并未及时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导致未能跻身价值链上游,依然处于价值链中下游位置,劳动生产率甚至低于非出口企业。而受出口企业“坐吃山空”等主观因素和中国大陆金融市场等客观因素共同作用,从事加工贸易的民营企业相较于国有企业更难获得市场融资,缺乏投入创新研发所需的资金支持,难以扭转身处价值链下游的困局产品价格“倒挂”。由于政府对出口贸易通常实施许多优惠政策,拉低出口产品价格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导致变相降低了外国生产商和消费者的生产成本和消费成本,降低了加工贸易出口企业的利润率,使得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反而低于其在国内市场的售价。就业岗位流失。加工贸易通常需要雇佣大量劳动力,但由于国内劳动力成本较低,可能会导致加工贸易型企业将生产转移到劳动力成本更低的国家,从而流失本国的就业岗位。这会对国家的就业市场和经济增长产生负面影响。地区发展不平衡。最先展开加工贸易的地区,发展速度往往远超本国其他地区,且受到政府政策资源倾斜,导致劳动力、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向这些先行发展地区流动;;而先行地区通过生产要素的集聚效应,又可以率先通过技术进步和资本积累,实现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将低附加值产业向国内其他地区迁移,不利于后发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国家经济全局的均衡发展。对外依存度。加工贸易依赖进口原料和设备,而从业企业通常需要进口原料和设备,如果一个国家过度依赖进口原料和设备,那么当它面临贸易制裁或进口受阻时,可能会引发生产和供应链的中断,导致国家对外债的依赖,增加经济风险。与此同时,由于加工贸易的所需的生产资料和所取得的劳动报酬都由外商交付,故本国企业议价能力薄弱,极易受国际市场变化的影响,利润空间微薄。一旦国际市场价格走跌或受贸易保护政策影响,加工企业的处境则将风雨飘摇。而加工贸易对本国经济发展水平贡献越大,本国经济越容易受到市场行情波动和外国经济制裁的冲击。国际贸易摩擦。由于加工贸易涉及到多个国家和地区,可能会导致国际贸易摩擦和争端,例如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等。这些争端可能会对国家的出口贸易产生负面影响,从而降低国家的国际竞争力。环境压力。加工贸易通常需要消耗大量的能源和原材料,这可能会导致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对国家的生态环境质量和可持续发展产生负面影响。贸易不平衡。由于加工贸易型企业需要进口原料和设备,若出口产品的附加值较低,则可能导致出口贸易的外汇收入不足,造成贸易逆差,加重本国的债务负担。

因此,在发展加工贸易时需要综合考虑这些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产业的多元布局、国内需求的拉动、加工贸易产业的转型升级和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方为一国能提高其国际竞争力,有效降低对外依存度的上策。

“三来一补”

“三来一补”是中国改革开放初期创立的一种企业贸易形式,即“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与“补偿贸易”,是指在中国大陆的沿海地区,一些外资或私营企业接受国外客户的委托,由外商提供设备、原材料、来样等,由中方提供工地、厂房、劳动力,按照外商要求组织生产、加工装配,全部产品外销,中方收取加工费的一种贸易方式。

“三来一补”起源于 20 世纪 70年代末期。当时中国刚刚改革开放,政府鼓励外资进入中国市场,并提供了一系列的优惠措施。国外的客户为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纷纷委托中国的企业进行加工、装配和组装等活动。由于这种模式既可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又可以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因此得到了政府的鼓励和支持。

1978年7月,国务院颁布《开展对外加工装配业务试行办法》,允许采取先办厂、后承接外商加工装配业务的“来料加工”方式,试行“三来一补”。根据国务院的指示,1978年10月,广东省外贸局发布通知,同意宝安、珠海、东莞等县、市的外贸单位,依托地缘优势和生产基础,会同当地计划和工业部门,直接办理对港澳地区的加工装配业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中央赋予广东“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彼时的广东充分发挥毗邻港澳、华侨众多、交通便利的优势,积极发展“三来一补”贸易,对后来广东省经济的起步和跨越式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1979年9月,国务院颁布《开展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办法》,进一步规范来料加工贸易方式,“三来一补”业务在国家层面上的合法性得到进一步确认。此后,沿海省份引进“三来一补”企业的步伐大大加快。

随着时间的推移,“三来一补”逐渐发展壮大,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中国的产业升级、就业增长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三来一补”也存在一些争议,例如来料加工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和补偿贸易中的不平等贸易等问题,这些问题也需要政府和企业加以关注和解决。随着中国大陆制造业的逐渐发展,自2000年以来,“三来一补”企业的政策一直没有发生变化,没有引导企业的利益结构发生变化,因此“三来一补”的企业结构显现出越来越多的问题,逐渐不适应中国大陆加入WTO后的发展需要。例如:

有些“三来一补”企业高度依赖中国政府的“出口退税补贴”,而不注重通过外销获得利润。例如,NIKE鞋、阿迪达斯鞋的出口价格只有几十元人民币,而外国商家在国外市场上销售时的售价达到90-120美元,外国商家获得了巨额利润。一些“三来一补”企业的中国股东逐渐将经营管理权移交给外国股东,缺乏创建自己品牌以及“本地化”“国产化”的动力。一些企业在雇用员工方面违反中国劳动政策,低价雇用员工。许多企业甚至无法提供基本的劳动保护,导致大量内地年轻工人患上“职业病”,甚至遭受终身伤害。企业对本土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三来一补”企业将产品以超低价销售给外国商家,这引发了外国政府对中国的反倾销措施,导致征收巨额惩罚性关税。

总之,“三来一补”作为一种外贸经营模式,对于促进中国的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做出了重要贡献,而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三来一补”企业比例不断下降,并逐渐被“三资”取代,“三来一补”也逐步退出了历史舞台。

从“三资”到“一资”

2024年1月前,外商在中国大陆设立的有限公司有三种不同的类型,被统称为“三资企业”,并各自有不同之设立限制。它们是中国政府鼓励和促进外商投资的一种方式,也是中国改革开放后引进外资的重要渠道。这三种企业分别是: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由外国公司、企业或个人与中国公司、企业或个人合作成立的企业。其股份比例通常是外国投资者占大头,而中国投资者则占小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 20 世纪 50 年代,它是中国开放政策和吸引外资的重要方式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这与中外合作企业对于所设企业风险的承担、利润的分配的依据有所不同,中外合作企业则依双方的合同约定来划分。中外合资企业的形式必须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中,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如果低于2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办理税务登记、适用税制一律按照内资企业处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由外国公司、企业或个人与中国公司、企业或个人合作经营的企业。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作方式更加灵活,可以包括多种形式的投资和股权比例。它包括法人型和非法人型两种。外国合作者可以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中方合作者可以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但不能是个人。外方合作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公司的组织模式比较灵活,可以采取董事会制,也可以采用联合管理委员会制,或者委托管理制等外资企业。外资企业是指由外国公司、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外资企业通常享有税收优惠和其他优惠政策,以吸引外资。外资企业的发展可以追溯到 20 世纪 80 年代,它是中国对外开放和吸引外资的重要方式之一。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是由外国投资者投入。它并不包括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它可以是法人企业,也可以是经批准后的非法人企业。外资企业以认缴资本制,分期出资;三年内缴纳清,其中首次出资不得少于认缴的15%。

2024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将上述三种企业的类型统一为外商投资企业,并设置过渡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亦同时废止,退出历史舞台。

“三资”在中国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 20 世纪 50 年代。当时,中国正处于计划经济时期,对外开放和吸引外资的政策并没有得到广泛实施。然而,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地位日益重要。

而在过去几十年中,中国的外商投资经历了快速的增长和发展,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之一。然而,随着外商投资在中国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为了适应中国外商投资领域的发展需要,提高外商投资的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加强对外商投资的管理和保护也变得越来越必要。因此,“三资”也合并为“一资”,即外商投资企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规定,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

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

而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在“三资”的帮助下,中国吸引了大量的外商投资,这不仅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也促进了中国与国际经济的联系和合作。同时,“三资”也为中国的企业提供了学习和实践的机会,提高了中国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三资”在中国的发展历史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对于推动中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展望未来,外商投资经济也将愈发深入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浪潮,发挥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完)

原创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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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提升水平 向高而行

原标题:时隔7年再出新政(引题)

加工贸易:提升水平 向高而行(主题)

随着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重构与调整,中国加工贸易的规模及占比均有所下降。在此背景下,继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后,事关加工贸易发展的又一份重要指导性政策文件——商务部等10部门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的意见》引发各界高度关注。

中国加工贸易在上行过程中,为推动贸易大国进程、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巩固提升中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上的地位作出了哪些突出贡献?透过中国加工贸易发展的趋缓,我们能够观察到国内外哪些条件、因素的变化?着眼未来,《关于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的意见》将为推动加工贸易高质量发展带来哪些利好?围绕上述热点话题,国际商报特邀业内专家学者共望中国加工贸易高水平发展之路。

专家圆桌

霍建国 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副会长

吕 越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教授、全球创新与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

刘 英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合作研究部主任、研究员

(排名不分先后)

1.数据显示,1981年中国加工贸易进出口额只有25亿美元,到2024年已达到1.3万亿美元,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您认为这些年来加工贸易的发展为推动中国贸易大国进程、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巩固提升中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上的地位作出了哪些突出贡献?

霍建国:改革开放之初,特别是上世纪80年代,中国内地以鼓励来料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为主吸引了大量港澳台企业投资办厂,最初对境外投资开放的领域仅限于纺织服装、鞋帽和玩具。在当时的条件下,加工贸易的发展不仅解决了中国的就业问题,也为外汇的积累作出了贡献。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区,广东省的加工贸易出口在该省出口中的占比最高在70%以上,为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进入上世纪90年代,随着中国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外资开始逐步向机械化工、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领域倾斜,投资规模进一步扩大。当时,中国对外资企业仍有出口比例的要求,所以到90年代末外资企业的出口一度超过50%。外商投资规模扩大对中国的产业规模扩大和技术进步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应该说,中国的家电制造、电子半导体产业以及汽车产业等领域竞争优势的形成都离不开加工贸易的发展和外商投资的参与。

刘 英:加工贸易对中国扩大开放、增加就业、推动结构升级以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是助力中国参与国际分工、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巩固提升中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上的地位的重要贸易方式。

首先,加工贸易推动中国成为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加工贸易在中国外贸中的比重一度超过半壁江山,后来占比逐步回落,目前已不足1/5。尽管发展有所波动,但加工贸易始终是中国外贸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球超过一半的贸易是中间品贸易,加工贸易的进口对象一般是原材料或中间品,加工后出口的货物是中间品或最终商品。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外贸加速发展,并迅速成为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加工贸易对此作出了重要贡献。

其次,加工贸易带动了中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工贸易不能等同于低端制造,也并非简单的来料加工,而是伴随技术的进步和制造业的转型而不断提质升级。2015年以来,机械及运输设备的出口在中国出口中的占比持续攀升,这反映了加工贸易深度广度的拓展和技术含量的提升,与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适应,推动了中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最后,加工贸易提升了中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上的地位。发展加工贸易不仅需要良好的制造业水平,还需要完备的产业链、高效的供应链。加工贸易的发展客观上增强了中国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和韧性。加工贸易也是大量外资企业投资的首选,伴随着全球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工贸易客观上巩固了中国产业链供应链在全球的地位。

吕 越:1981年至今,中国加工贸易进出口年均增长率近20%,累计增长约500倍,在数量上实现了跨越式增长,这一成绩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中国成为全球贸易大国。同时,这种发展还伴随质量和结构的根本性转变。在2024年中国加工贸易出口中,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的占比分别高达84.8%和55.6%。加工贸易的结构性转变加速了中国从传统低端制造业向高端制造业的转移,促进了技术创新和产业集群的形成。这不仅推动中国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提升了中国制造业在全球的竞争力,也为中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上巩固与提升自身地位奠定了坚实基础。

2.我们注意到这样一组数据:过去10年,加工贸易从占据外贸规模的半壁江山降至现在的不足1/5。您认为国内外哪些条件、因素的变化使得加工贸易比重不断走低?应如何全面、客观地看待这一变化?

吕 越:加工贸易在中国外贸总量中占比的下降是一个多因素交织的结果。首先,全球经济结构的调整在其中扮演了关键角色。随着地缘政治冲突不断,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加速重构,部分发达经济体开始实施“制造业回流”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中国加工贸易比重的下降。其次,中国经济的发展阶段发生了转变,这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内在因素。随着中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过渡,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使得部分低附加值型产品加工贸易在国内经济中的相对地位有所下降。此外,中国沿海地区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加工贸易的成本优势,影响了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综上所述,中国加工贸易比重的下降符合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反映了中国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与此同时,面对这一变化,中国需要在保持加工贸易的竞争力的同时,更加注重经济的质量提升和创新驱动,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霍建国:过去10年,加工贸易的比例逐年收缩。其主要原因是,随着中国经济的扩张和发展,中国的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升级,自主制造能力和一般贸易出口比例均大幅提升,倚重外资企业出口的局面已得到根本改变。从上述角度分析,外资企业出口比例和加工贸易出口比例逐年下降应属正常现象。

近几年中国加工贸易占比的快速下降值得注意。尽管全球制造业投资增速大幅低于服务业,加之受产业结构升级影响,传统制造业比例呈现逐年收缩之势,但中国加工贸易占比的收缩速度仍然过快。这一结构失衡问题会对中国出口增长和就业稳定造成破坏性影响。目前干扰和冲击加工贸易的主要因素是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和破坏,“脱钩断链”“去风险”的影响,以及企业经营所面临的压力。

刘 英:第一,加工贸易的占比实际上是在相对走低。多年来,中国作为世界货物贸易第一大国的地位稳固,货物贸易额不断扩大,加工贸易的数量和金额并没有锐减,但一般贸易的增长速度更快。相对来看,加工贸易占比走低。

第二,加工贸易依然很重要,不能忽视其发展。对于劳动力人口密集的中国而言,加工贸易是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领域,也是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带动技术提升、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路径。

第三,加工贸易是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工贸易是来料加工,是中国加强国际合作、参与国际分工、加强全球经贸往来的重要环节。加工贸易的发展是巩固提升中国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路径,有助于中国融入经济全球化。

3.当前,中国加工贸易的发展存在诸多有利条件,但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商务部等10部门日前发布了《关于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的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12项政策措施。您认为这些措施的力度如何,将为推动加工贸易高质量发展带来哪些利好?

吕 越:《意见》提出的12项政策措施,针对加工贸易发展的现状和挑战提供了全面且具体的指导。这些措施涵盖从技术创新到区域经济平衡发展、从政策支持到可持续发展等多个方面,显示出政府在推动加工贸易质量提升和结构优化方面的坚定决心。特别是在鼓励技术研发创新方面,通过降低加工贸易企业研发创新成本,有效激发企业研发创新活力,进而推动加工贸易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增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此外,上述政策措施还包括加强国际合作和贸易便利化。这将推动企业更加深入地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从而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下进一步巩固提升中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上的地位。

值得一提的是,加工贸易的高质量发展将通过技术溢出辐射带动相关产业链的形成和升级,尤其是在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对地方经济的提升作用不容忽视。

霍建国:高度重视加工贸易的稳定发展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拓展中间品贸易”是非常有必要的,中间品贸易不仅涉及生产制造环节,也关乎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发展。中间品贸易在中国贸易结构中约占50%,占比较高,应引起高度重视,而促进加工贸易更好发展正是其中重要一环。《意见》提出的12项政策措施具有较强针对性,加快推动政策落地实施对稳定加工贸易发展将起到保障性作用。

从加工贸易发展所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措施来看,改善国内的投资营商环境仍是最主动的应对措施,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动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是最佳选择方案。值得一提的是,对中西部地区承接转移项目提供必要的税收优惠政策仍是国际普遍做法,应继续寻求政策上的突破。

刘 英:《意见》提出的12项政策措施都是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的实招,具体体现在三个“真”上:

真心实意支持加工贸易发展。如第一条就明确提出要鼓励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工贸易发展,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和技术溢出作用,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和结构的优化升级。这些鼓励高附加值加工贸易发展的举措,在促进制造业高水平发展的同时,还能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真金白银地支持加工贸易发展。《意见》在财税金融支持政策上加大了力度,为加工贸易企业让利,放水养鱼。如第七条提出强化财税政策支持,提出统筹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中央和地方现有资金渠道,进一步支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梯度转移。此外,要求全面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不仅如此,第八条还提出加强金融政策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加工贸易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及进出口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保险机构加大对加工贸易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

真情实感地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发展。《意见》不仅提出为加工园区建设提供一站式支持和服务,还在加工贸易企业用能、用工、用地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为加工贸易企业提供完善的生态体系,提供强有力的产业链供应链支撑。

4.过去,加工贸易多集中在中国沿海地区。面对沿海地区劳动力成本、房地产成本、环境成本等不断上升的压力,加工贸易谋求向中西部地区、边境地区和东北地区等成本相对较低的区域梯度转移。近年来这项工作取得了哪些实效?为了更好地实现加工贸易的区位转移,未来应重点做好哪些工作?

霍建国:引导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政策已推出多年,其间产生了一些积极变化,部分省市在承接转移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例如重庆、四川、湖北、河南和山西等地的加工贸易已形成一定规模,对带动当地外向型经济发展形成了新的支撑,很多有效的经验值得总结推广。

从目前面临的国内外形势分析,中国仍需大力推动加工贸易的区位转移。首先,要进一步放松各种类型的土地政策的限制和约束。其次,要实行强有力的减免税政策,因为从国际投资环境看,越南、印度在招商引资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比中国大得多。为支持振兴东北、支持西部发展,中国对这些地区采取一些特殊政策仍是十分有必要的。

吕 越:加工贸易的区位转移不仅是成本驱动的结果,也是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体现。将加工贸易从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边境地区和东北地区转移,不仅有助于缓解沿海地区的成本压力,也能极大促进中西部地区、边境地区和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这种转移在优化全国经济布局、缩小地区发展差距、促进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未来,为了更有效地推进加工贸易的区位转移和高质量发展,首先需要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尤其是完善内陆地区的交通、物流、信息通信等基础设施,以保障产业顺畅、高效转移。其次,出台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也至关重要,包括税收政策、资金支持,以及对技术和管理人才培养的投入,以此确保产业转移能够高效、可持续地进行。最后,加强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与协调,以确保政策的连贯性和执行力,这也是推动加工贸易区位转移成功的关键因素。

刘 英:发展加工贸易实际上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产业梯度转移在全球和历史上都是现实可行路径。

首先,为了促进中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更好发挥经济增长的潜力和效能,我们不妨“结对子”,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考虑结合资源禀赋条件、产业基础条件、比较优势因素等一对一“结对子”,促进加工贸易发展。东部地区要舍得放手部分加工贸易,西部地区也要敞开胸怀积极接受加工贸易的引入,东西部地区可以结合起来共同促进加工贸易的发展。

其次,发展加工贸易还要眼光向外、合作共赢。结合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中国沿边地区不妨加大力度与周边国家开展加工贸易合作,成立跨境经济合作区、加工贸易产业园区等,以此实现共同发展。

最后,发展加工贸易还需要向高处着眼。既要在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的同时推动中国价值链向两端攀升,也要助推中国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和提升。要把加工贸易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紧密结合起来,充分释放加工贸易在巩固中国产业链供应链方面的重要作用。(记者 刘 明)

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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