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全了解
出口退税,这个看似复杂却又充满智慧的政策,是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在进行国际贸易时的重要一环。其背后蕴含着国家对于出口业务的深深扶持与鼓励,同时也体现了税收制度的灵活与公平。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出口退税的政策和注意事项吧。
l 出口退税需要满足哪四个条件?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
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并不是出口就一定能退税的,一般分为三种情况:
1、小规模公司:不能退税,但可以直接出口免税,前提是一定要有进项发票。
2、一般纳税人外贸企业:在有符合条件的进项发票情况下,出口货物劳务可以申请出口退/免税。
3、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可以申请出口免抵退税,但这种类型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l 出口退税的类型
1.又免又退。
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既有销项税,又有进项税,若为把税负归零,自然是把销项税免除,把进项税退还,又免又退。
2.只免不退。
如果出口的货物没有进项税,自然只免销项税,进项时没有就不用退了。比如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产品,都是没有进项税的情况。只免不退,就已达到税负归零的目。
3. 不免不退。
针对的是国家不鼓励出口或限制出口的货物。比如原油自己都不够用,还得进口,更别说那些禁止出口的货。
l 出口退税时间节点
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应注意四个时限规定:
“30天”
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应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IN-VOICE或普通INVOICE,属于防伪税税控增值税INVOICE,必须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90天”
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电报手续,生产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三个月后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办理免抵报手续。
“180天”
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3个月”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这四个办理出口退税最重要时间节点,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不然损失巨大。
l 出口退税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①一张进项发票,开了好几个品种,出口和内销的需要分开,不能开在一张发票上,并分别进行退税勾选和抵扣勾选
②若为外贸企地,在申报退税、申报增值税时,先申报哪个都可以。若为生产企业,先申报增值税,再申报退税
③一份发票上的两种商品,对应两个批次申报,要做分割单,对应申报即可
④申报退税系统不需要0申报,什么时候单证收齐,需要申报退税时操作即可
⑤生产企业可以只报送汇总表和增值税申报表,据实填写就可以
⑥报关单的日期和开票的日期不在同一个月,开票的汇率是按报关单当月日期选择
⑦务必注意规范
对于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来说,熟练掌握并灵活运用出口退税政策,不仅有助于降低税负、提高竞争力,还能在激烈的国际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明确了!这些情况可退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公告,明确了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出口退运货物的税收规定。
公告全文如下:
一、对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申报出口,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原因,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货物,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出口关税的,退还出口关税。
二、对符合第一条规定的货物,已办理出口退税的,按现行规定补缴已退(免)增值税、消费税税款。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第一条规定的退运货物申报进口时,企业向海关申请办理不征税手续的,应当事先取得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四、自2024年1月1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符合第一条规定的退运货物已征收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依企业申请予以退还。其中,未申报抵扣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应当事先取得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出口货物退运已征增值税、消费税未抵扣证明》(见附件),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手续;已申报抵扣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仅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征进口关税。进口收货人应在2024年6月30日前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
五、符合第一条、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的货物,进口收货人应提交退运原因书面说明,证明其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原因退运,海关凭其说明按退运货物办理上述手续。
六、本公告由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