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正式宣布更名
据路透社等多家外媒消息,美国著名社交媒体平台Facebook(脸书)于28日宣布,该平台的品牌将部分更名为Meta”。
据Facebook创始人扎克伯格称,Facebook公司将致力于把现有的Facebook以及公司旗下的Instagram等多个社交媒体、实时通讯平台进行逐步整合,打造一个全新的Meta平台。
此前,Facebook”一般既指全球网民常用的社交媒体平台,也指开发和维护该平台运营的公司。此次宣布更名的是Facebook公司,扎克伯格将其解释为品牌重定义”,即在Facebook网站及该公司目前掌握的多个品牌的基础上,构建一个名为Meta”的新品牌。
从介绍看,Meta平台将成为一个全新的、功能更多元的互联网社交媒体形式,部分媒体将这一模式翻译为元宇宙”(Metaverse),即借助VR和AR技术及设备,吸引用户在这个3D的虚拟世界中,建立一种类似于现实生活一样可以进行人际互动,能满足工作、交流和娱乐的空间。
所谓元宇宙”的概念,出自美国1992年的科幻小说《雪崩》,随后包含了构建一个区别于现实生活的半虚拟空间,供用户在其中以现实生活中类似的沟通和生活方式进行互动。比较形象的例子有电影《头号玩家》、《失控玩家》里的场景。
据Facebook官网发布的信息显示,目前Meta平台已建立了专属的域名介绍页,这一更名可能意味着Facebook公司将采取类似此前谷歌公司的做法,把公司的名称改为Meta,截至目前,该公司旗下的Facebook网站,以及Instagram等多个网站、APP仍保留其原有的名字。
栏目主编:张武 文字:程沛
来源:作者:环球网 梁由之
脸书”=FACEBOOK”?中英文商标近似怎么判!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发展,英语作为一门国际性语言越来越多地进入公众生活,也随之给传统商标法带来了新的挑战,中英文商标之间近似性的认定问题,已经开始受到法院和商标权人的重视。
近日,北京知产法院受理原告随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随锐科技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菲丝博克公司(FACEBOOK.INC)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
脸书”商标(简称诉争商标)由本案原告随锐科技公司于2011年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于2013年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2类质量检测、包装设计等服务上。本案第三人菲丝博克公司于2017年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诉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关于脸书”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简称被诉裁定)中认定:菲丝博克公司的FACEBOOK”商标为臆造词,独创性较强。FACEBOOK”为全球知名的社交网站,并在中国相关消费者中已形成与汉字脸书”相对应的固定翻译。随锐科技公司在完全知晓该网站和菲斯博克公司的脸书”商标使用情况的情形下将他人知名网站名称进行注册申请,具有明显的复制、抄袭及翻译他人商标的故意,其行为有损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诉争商标的注册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所禁止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因此,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对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原告随锐科技公司不服被诉裁定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随锐科技公司诉称,原告获准注册的诉争商标完全由原告独立构思并已商业使用,与菲丝博克公司商标无必然联系。诉争商标的获准注册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综上,请求法院撤销被诉裁定,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裁定。
商标法的核心价值是保护消费者,只要商标性使用行为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消费者的权益不会受到损害,则不应认定构成侵权。同时,司法实践应鼓励公平竞争,促进市场良性发展。对于中国相关公众,一般情况下,商标的中文部分是主要识别部分。但当争议商标与诉争商标分别为英文文字商标与中文文字商标时,不能局限于商标本身含义的对比,而是针对商标近似判断的主体应为相关公众”的规定,以对我国相关公众而言‘FACEBOOK’一词是否为‘脸书’的含义”作为案件突破口,从而说明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对于相关公众是否属于含义相同商标,以保护商标注册申请人和其他权利人正当的、合法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