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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在哪里正式试点

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是什么?

1.你用香港公司和国外客户谈生意,签合同,确定定单;国外客户付款给香港公司。

2.你从国内工厂购货,可以以香港公司名义和工厂签合同,出货时,你找外贸代理出单据,先以稍高与成本的价格出口到你香港公司,货物报关出关后,你的香港公司就有了货物的所有权,你再另外背书,改提单,将货以香港公司名义卖给了国外客户。

3.国外客户将钱汇入你香港公司帐户(该账户可在国内开立,就是所谓的离岸账户),香港公司再把有关成本等费用付给外贸代理公司,外贸代理公司去做退税核销,然后再将成本打给工厂,利润就留在香港公司账户上不用交税,核销退税的钱就由你和外贸公司协商,留在离岸账户上的这笔利润不会被结汇,在外汇使用上您可以随意支配,也不需要交任何税的,因为香港是不征收海外利得税的。

百问百答 ∣ 什么是离岸贸易?

编者按:在习近平总书记发表4.13”讲话两周年即将到来之际,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脚步也越来越近了。我们特开设百问百答”专栏,进行相关知识介绍与普及,目的是使广大读者更好地了解自由贸易试验区、了解自由贸易港、读懂国家重大战略、把握海南发展机遇。

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指出,支持开展橡胶等大宗商品现货离岸交易和保税交割业务。支持跨国公司、贸易公司建立和发展全球或区域贸易网络,打造区域性离岸贸易中心。

什么是离岸贸易?

离岸贸易是近二三十年出现的一种新型国际贸易,是国际转口贸易业务的延伸和发展,主要目的就是降低企业进出口运营成本,最关键的特征是订单流、货物流和资金流三流”分离。

离岸贸易一般通过离岸公司操作,离岸公司泛指在离岸法区(如自贸区、自贸港)内成立的公司。离岸公司开展离岸业务通常没有任何税收负担,离岸法区政府一般只向离岸公司征收年度管理费,不再征收其他任何税款。

运作方式:A国的买方和B国的卖方根据设在C国离岸公司的要求,直接完成货物的买卖,期间所有物流不经过C国,但贸易结算由C国的离岸公司负责。

以海南为例,一家跨国公司从越南采购原材料,送到马来西亚去加工,最后把产品卖到新加坡,这期间所有物流不经过海南,但是合同订单、资金收付、航运物流、保险、贸易融资等都通过设在海南的离岸公司进行。

由于离岸贸易涉及的货物,主要发挥了金融市场的国际结算功能,对本国(地)的国际贸易统计而言,与涉及的进出口业务毫无意义,因而被称为离岸贸易。

发展离岸贸易有何意义?

离岸贸易实质是货物运输在海外,资金结算在国内,这种贸易模式使资金流和信息流向离岸法区汇聚,国际订单量增加,贸易结算规模增加,贸易决策中心集聚,同时还会吸引资金运营商、新型贸易商和高端商贸人才集聚,从而进一步强化离岸法区所属国或地区的国际贸易中心的功能。

离岸贸易是目前国际上自由贸易港的重要业态,离岸业务成熟与否代表了区域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和配置全球市场资源的能力。有专家指出,只有当离岸贸易服务量占全球跨国交易总量的10%及以上,才能称之为国际贸易中心,才能获得全球市场的话语权、定价权和规则制定权。”

例如,香港和新加坡就是当今全球范围内离岸贸易最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代表,离岸贸易是香港和新加坡的第一大贸易方式,通过这种贸易吸引总部机构集聚,掌握全球的贸易网络,对全球贸易进行主导和控制,大大提升香港和新加坡作为亚太区国际贸易中心城市的影响力。

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加快推进,未来海南可以通过总部集聚进行离岸贸易,以离岸贸易提升总部经济的发展空间和层次,成为中国参与全球贸易资源分配的重要战略支点。

关于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的知识还有很多。想进一步了解吗?请关注中国海南自贸区港”微信公众号,且听下回分解。

(作者:萧人齐;图片来源于网络)

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解读来了→

最近,很多企业关心离岸贸易印花税”的相关优惠政策。

一起来看市税务局、市大数据中心的专业解读↓

最近有一些企业人士关注到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如果在临港新片区注册了一家企业,并开展离岸贸易业务是否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可以免征印花税的哟~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符合优惠政策享受条件的离岸贸易业务类型为离岸转手买卖。那么,根据上述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是可以享受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

如果企业刚开展离岸贸易业务不久,相关规定还不熟悉,那要如何具体理解政策文件中的离岸转手买卖”呢?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通知所称离岸转手买卖,是指居民企业从非居民企业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企业转售该货物,且该货物始终未实际进出我国关境的交易。

如果企业在日常也有申报印花税,他们应该什么时候申报享受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3号)的相关规定,应税合同按季申报缴纳,不经常书立应税合同的纳税人可以选择按次申报缴纳。实行按季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如果是以美元作为结算货币,他们该如何折合人民币确定计税依据呢?

如果是人民币以外的货币,可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2号)第三条第(五)项,应税凭证金额应当按照凭证书立当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确定计税依据哦~

若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又应该如何享受优惠政策呀?

纳税人享受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办理方式,与现行规定一致,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同时,纳税人应当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政策施行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企业如果在2024年3月15日书立的离岸转手买卖合同是否也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呀?

不可以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五条规定,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因此,纳税人应根据书立离岸转手买卖合同日期,判断是否可以享受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8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2号)

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3号)

税力量”提振市场经营主体信心 我国离岸贸易发展按下加速键”

央视网消息:从4月1日起,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正式试点。

根据规定,从2024年4月1日起到2025年3月31日,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这里所说的离岸转手买卖”,是指居民企业从非居民企业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企业转售该货物,且该货物始终未实际进出我国关境的交易。

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财行社保处处长冯敏称:这次离岸转手买卖免征印花税新政,是我国针对离岸业务发布和实施的第一条税收优惠政策。它在上海先行先试,意味着我国对离岸税制的探索和实践迈出了实质性的第一步。”

政策将有利于我国离岸贸易业务开展

印花税优惠政策执行首日,已经有企业签订了符合条件的离岸贸易转手买卖合同,继续来看报道。

4月1日,这家位于上海浦东新区的企业签订了第一份新政执行后的离岸贸易转手买卖合同,企业的税务总监立马算了笔账。

某食品企业税务总监付铁称:我们签订了第一份离岸转卖合同,合同金额2394万美元,这一笔合同我们可以享受免印花税10万元左右,受益于离岸转卖合同免印花税的优惠政策,预计我们集团一年可以享受减免印花税800万元左右,这样的政策对我们起到了非常精准的鼓励作用,对于我们扎根自贸区发展壮大有了进一步的信心。”

工作人员表示,与普通的贸易形式不同,离岸贸易合同的签订量比普通的贸易形式要多,因此,印花税减免政策将对离岸贸易企业的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财行社保处处长冯敏称:对离岸转手买卖印花税免税,可以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也有利于我国本土离岸贸易业务的开展。同时,我们也可以吸引国外的从事离岸贸易业务的企业到我国来进行注册开展业务,这些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来源: 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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